上证所11月27日公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收盘后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通知,马钢集团2008年9月12日首次增持公司A股股份13,760,000股后,又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39,097,851 股, 马钢集团已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52,857,851股,占首次增持日(2008年9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0.78%。马钢集团目前共持有公司A股股份3,883,417,851股,占首次增持日(2008年9月12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46%。
马钢集团拟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首次增持日(2008年9月12日)本公司总股本的2%(含已增持的股份)。
马钢集团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