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11月25日公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 年11 月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 年11 月18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董事9 人,实参加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生效的各项先决条件已经成就,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决定对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名称为“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审议通过了《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章程》。
3、委派郝志强、毛凤海、沈洵、苏辉、何志国为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董事;郝志强为董事长。
4、委派孙洪文、刘威、徐丽峰为凌钢股份北票保国铁矿有限公司监事;孙洪文为监事会主席。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1日